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
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活动。
第三条 危险性较大工程是指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所定义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
第四条 需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危险性较大工
程是: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 5m的基坑(槽)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 5m,但地质
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或杂土在 3m以上、坑底以上有流砂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 3m以内有地下管线等
的工程。
降水工程指采用井点降水的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 5m的基坑、槽和隧道的土方开挖和边坡支护。
(三)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