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督
管 理 ( 暂 行 ) 办 法 的 通 知
豫建〔 2006〕119号
省直各有关部门,各省辖市建委(局) ,各扩权县(市)建委(局) :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维护公共安
全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河南省实施〈中华
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我厅制定了《河南省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
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反馈省厅建筑管理处。
附件: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二○○六年九月四日
附 件
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 (暂行 )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