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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常见问题释义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 (TSG R1001-2008 ,
以下简称《规则》 )自 2008 年 4 月 30 日施行以来,在执行的
过程中反映出一些问题,现集中做出解释如下:
一、设计人员和有关技术机构问题
(一)设计人员。
《规则》中多处提到“设计人员”,各处的含义不同。
1.第九条第(二)款, “⋯⋯压力容器设计单位 50%以上的
从事设计工作的人员”指在设计、校核岗位的人员。
2.第十二条第(一)款“ A 级、 C 级压力容器设计单位专职
设计人员总数”和第(二)款“ D 级压力容器设计单位专职设计
人员总数”指压力容器设计单位各级设计人员的总和。
第(三)款“SAD 级压力容器设计单位的专职设计人员” 指
SAD 级压力容器设计单位各级设计人员的总和, “⋯⋯其中专
职分析设计人员”指设计岗位的人员。
3.第二十条“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