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新能源福建闽清上莲风电场( 48MW)
工程道路、风机基础、及吊装工程
(合同编号: )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保管和发放管
理制度
批准:
审查: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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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
三峡新能源福建闽清上莲风电场( 48MW)
工程道路、风机基础、及吊装工程项目部
2018 年 03 月 08 日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保管和发放
管理制度
1.编制目的
为了科学管控现场物资用品的储存与使用,更好的为工程增值,保证物资用品的有效
使用,保证工程质量,特编制此项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三峡新能源福建闽清上莲风电场工程项目有关物资用品的保管、发放与
使用。
3.具体实施制度
3.1.基础用水泥、砂、石、钢筋等材料要经监理审查同意方可使用,必要时应到生产
厂家和产地调查取样,监理人员随机抽检,确保原材料质量符合规定。
3.2.水泥
3.2.1.水泥使用国家许可生产的水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