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原材料的检测及采用标准
水泥取样方法
散装水泥:以同一出厂批量、同一品种、同一标号的水泥为一批,
且总重量不超过 500t,随机从不少于 3 个罐车中取样,经混拌均匀
后取不少于 12kg。取得的样品,进行检验前,将其分成两等份,一
份用于标准检验,一份密封保管三个月,以备有疑问时复验。
袋装水泥: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 同标号的水
泥,以一次进场的同一编号的水泥为一批,且总重量不超过 200t,
取样应有代表性,可以从 20个以上不同部位的袋中取等量样品水泥,
经混拌均匀后取不少于 12kg。
粉煤灰取样方法
以连续供应的 200t 相同等级、相同种类的粉煤灰为一批次。 不足
200t 按一个批次论(粉煤灰样本量按干灰(含水量小于 1%)的质量
计算),取样应有代表性并符合下列要求 (GB 12573):①散装灰应从
每批不同部位取 15 份试样,每份不得少于 1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