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镇一中校园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试用版)
校园卫生工作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培养学生良好的
卫生习惯和环保意识,为了美化校园、净化环境、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
环境、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促进学校卫生工作的健康开展,特制定此评比
细则:
一、卫生要求
(一)教室卫生
1、室内空气清新,桌椅整齐清洁,桌面书籍摆放整齐。
2、讲台桌面洁净,无灰尘、无污迹,物品摆放有序,黑板不乱画乱涂。
3、室内灯具干净,墙围无灰尘,公物管理得当,器物摆放整齐。
4、门窗玻璃明亮洁净,门框、窗台干净。
5、天花板、墙壁洁净,无灰网、灰尘、污迹、污印,不随意乱贴乱画。
6、地面清洁,无灰尘、杂物、污迹。
7、课桌椅摆放整齐,课桌上学习用品摆放整齐。
8、拖把、扫帚等劳动工具摆放整齐,卫生角整理干净。
9、讲台上物品摆放整齐、无灰尘。
10、走廊地面、门前窗台和护栏等保持清洁。
(二)餐厅要求:
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