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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昭通市城建档案馆报送竣工档案须知
一、总体要求:
1、工程报监前须到我馆进行电子图文档案备案,并签订《报送建设工程档案责任书》 ,
竣工后三个月内向我馆报送竣工档案。
2、根据《昭通市城建档案馆新目录》进行收集、归档和组卷,归档资料必须完整、系
统、真实、准确,反映工程建设实际。
3、档案资料内容及其案卷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50328-2014 )。报送的档案资料须为原件。归档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计
算机输出文字和图件应使用激光打印;归档文件应字迹清楚, 图样清晰,图表整洁,各种签
章手续完备。
4、工程前期文件材料、竣工验收资料及竣工图纸勿装订,其他资料须装订,且厚度不
超过 4 厘米,所有档案须用 2B铅笔编写页码,按统一的卷内目录格式打印一式两份,填写
备考表一份。标准的卷内目录格式
5、移交内容:竣工档案、竣工目录(档案移交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