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面谈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了构建“军队 +家庭”的人力资源战略,建立面谈机制与员
工沟通交流,充分体现家庭关爱,激励员工士气,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稳定员工
队伍,增强团队战斗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面谈对象
(一)定向面谈:由公司安排人员与指定员工面谈,主要对象为:
1、新入职员工
2、提出辞职员工
3、将予以晋升、加薪、表彰或落选的员工;
4、违反规章制度将受到重大处罚的员工;
(二)双向面谈:遇到困难、受到挫折、对管理存有疑问等需要帮助的员工。
第三条 新入职员工面谈
1、生产岗位普通员工及特种技术岗位人员: 由人事部人事文员、 人事专员,
组织新员工以车间或班组为单位, 召开沟通交流座谈会进行面谈, 一次性人数不
超过 30人,面谈时间须在新员工入职当月内,不超过 40天;
2、职能部门非管理人员、 特种技术岗位计时人员: ①入职 30天之内由其入
职人员主动与部门领导和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