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服务部管理制度
维修车间管理规定
1.接到任务委托书后先核对委托书上的车辆号牌是否与所修车
辆号牌相符;
2.简要询问车辆故障,并核对维修项目,如有差错及时报告;
3.保证完全、正确、及时地进行任务订单上的所有修理项目,确
保对顾客的车辆进行快速、正确的修理;
4.把任务订单上没有写明的故障记录下来,及时通报前台;
5.未经同意不得随便增、减修理项目;维修过程中发现增加项目
应及时上报前台,必须得到前台的认可才能进行维修;
6.更换零配件时,不匹配的零配件不允许安装。备件发放实行以
坏换新,丢失、故意损坏要照价赔偿或自行购置补充;
7.竣工后,应详细的对所维修项目进行质量自检,然后及时将任
务委托书交与组长或下一工序人员, 全部维修完工的竣工车辆应
交检验员检验;
8.爱护各种仪表、设备、工具,由于未按规定使用损坏的照价赔
偿。每次收工后,要将设备、工具擦拭干净;
9.护车用品、抹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