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规费标准的通知
川建发 [2008]54 号
2009 年 06月 30 日 14:27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局,物价局:
5·12 汶川特大破坏性地震使我省大量房屋建筑不同程度受损,许多房屋建筑需要进行抗震加固,亟需房屋
建筑抗震加固计价依据,省建设厅及时编制颁发了 2008年《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
为配合 2008 年《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的施行,现根据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
“关于转发《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 )的通知》” (川建发 [2004]62 号 )的规
定,现印发 2008 年《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实施的规费标准及计取规定如下:
一、 规费标准
2008年《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规费中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