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管理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
动,完善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四
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公路工程建设实际,制订本实施
细则。
第二条 在我省境内从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
计、施工、施工监理等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细则。重要
材料及设备采购、其它工程类服务招标等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 全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
监督管理工作按管理权限分别由省、市(州) 、县(市、区)
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如下 :
(一)管理权限
1.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投标行业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