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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建造价发 [2009]75 号文件 四川省建设厅 《关于印发 <规范建
设工程造价风险分担行为的规定 >的通知》
川建造价发 [2009]75 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公平合理分担工程造价风险, 保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
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
范》( GB50500-2008 )的规定,我厅制订了《规范建设工程
造价风险分担行为的规定》,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
中遇到的问题及意见请及时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反映。
四川省建设厅 《关于印发规范建设工程造价风
险分担行为的规定的通知
四川省建设厅
二 OO 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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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规范建设工程造价风险分担行为的规定》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
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
内容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