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文件
川环发[ 2010]80号
关于委托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通知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服务好我省“两个加快”,根据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许可法 ?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四川省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办法? 的通知?(川府函, 2007?
259号)精神,结合近年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管理工
作的实际,经研究决定,将部分属于我厅审批的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文件委托各市(州)环境保护局审批,其具体内
容如下:
一、对有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具有环境容量或总量减
排任务完成较好的市(州),我厅委托其环境保护局审批以
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不涉及自然保护区等特殊保护地区的总投资在 2亿
元及以下(副省级城市总投资在 5亿元及以下) 的市政道路、
雨污管网、文化、教育、乡镇卫生院项目。
2、属于我厅审批的,且位于已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