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 (甲方 ):
施工单位 (乙方 ):
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 甲方将绿化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 根据该工
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绿化工程。
二、施工地点及范围:
本工程位于,绿地总面积为平方米。
三、工程内容:
1.乙方根据甲方所提供的设计图纸按图施工,甲方按图验收;
2.绿地深翻 50厘米,加工 20厘米 (包括土地平整、造地形等 );
3.工程竣工后, 乙方必须养护一年 (落叶树今冬明春种植, 按具体树种
种植起算 );
4.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需要返工的,则须经甲方签证认可后按
实结算;养护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苗木死亡的, 均由乙方按合同规格要求补植;
5.种植质量应根据市有关部门对绿化工程的要求进行验收。草坪应按
地形铺设,要求平整度高,整体性强,自然泛水,铺设间隙不得超过一指宽。
四、工程造价:
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