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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招标评标定标办法
一、评标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
法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绿化工程实际,遵循公
平、公正、科学、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评标委员会
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或其委托
的招标代理机构以外的技术、 经济等方面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
分之二。
3 、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由招标人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的专家名册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三、评标程序
评标按两阶段进行: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
(一)初步评审
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 对各投标人的投标
文件进行系统的评审和比较, 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
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