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管养规范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中的草坪、灌木、花卉、乔木、古树名木、垂直绿
化、水池、园路、卫生及设施的管养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和单位附属绿地的管理的养护。
2 术语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 树冠 主干以上集生枝叶的部分。 大多数树种由中心主枝、 主枝、副主枝、
三级主枝枝组,包括结果枝和生长枝等大小枝条组成, 棕榈科和铁树科指主干以
上的簇生叶部分。
2.2 花蕾期 植物从抽苔观蕾到开花前的叶期。
2.3 叶芽 能发育成枝和叶的芽。叶芽形状较瘦小,先端尖。
2.4 花芽 能发育成花或花序的芽。花芽形状较肥大,略呈圆形。
2.5 生长势 栽培条件下植物的生长的趋势。 泛指生长速度、 整齐度、茎叶色
泽、植株茁壮程度、分蘖或分枝的繁茂程度等,但有时仅指生长速度。
2.6 施肥 园林植物整个生长过程中肥料的施用。
2.7 除草 园林植物生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