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一级开发模式比较研究 ——以北京和重庆为例
2009 年 11月 16日来源:互联网
一、土地一级开发的内涵
关于土地一级开发的内涵有不同的提法。首次提到土地一级开发的正式文件是 2000 年
l2 月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其四十八条中规定: “中关村科技园区的土地一级
开发,应当服从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的统一规划 ⋯⋯”。但该条例并未对土地一级开发的
涵义做出界定。 2002年《中关村科技园区土地一级开发暂行办法》 (京政办发 E2002]l6 号 )
中提出中关村科技园土地一级开发是指政府对中关村科技园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 统一进
行拆迁、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行为。 《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 (京国土房管出
字 E2002]l100 号 )对土地一级开发的涵义做了较为详细的界定,提出土地一级开发是指政
府委托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及分中心,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