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用土地
新建蛋鸡农产品加工厂及发展特色农业的申请报告
禹州市有关部门领导:
我叫王鹏程;系禹州市方山镇好汉坡村民。 现是花石乡白南村万鹏养殖场负责人 (法人)。
经我和村支部村委协商,由我本人出资同意我在白南村陈园东 450 米占用土地 10.05 亩(见
附件图)。兴办具有我县特色的蛋鸡农产品加工厂。 为此,特向各有关部门提出征用土地申请
报告。
一.申请用土地的具体用途:
决定投资 500万元新建“禹州市万鹏养殖场,具体经营项目是:标准化蛋鸡生产及技术
推广、蛋鸡鸡蛋加工、分级、整理、包装、等项目,形成全县品牌、贮藏、运输、销售为一
体的大型农业中心。以此带动全县农村。
二.申请用土地理由和依据
一是近年来,面对国家的惠农政策,面对县域经济发展的良好态势,面对群众对绿色产
品需求量的加大,依据我本人市场经营经验,决定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
机食品”。提升农产品品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