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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工合成材料铺设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总 则
1.1 为有利于土工合成材料铺设的施工监理,规范监理活动,依据施工承建合同、
设计文件以及 SL260—98《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T225—98《水利水电工程土工合同
材料应用技术规范》等规程、规范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1.2本细则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中的土工膜、土工织物的铺设施工监理。
1.3 土工合成材料施工监理应以现场控制为重点。工程质量应实行以工序质量控制
为基础的程序化和量化管理。
二、开 工 条 件 控 制
2.1开工条件控制按下列程序进行:
(1)向施工单位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2)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措施计划。
(3)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认可。
(4)组织设计交底。
(5)移交测量控制网点,审签施工单位施工控制网点施测成果。
(6)检查施工条件。
(7)签发开工许可证。
2.2 明确监理例行程序。下发监理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