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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机制,深化职称改革,
促进我省建筑工程造价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湘人发〔 2005〕36号《关于土建工程专
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针对初、中级建筑工程
造价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基本能力素质要求和职位特点,制定本考试大纲。
第二条 本考试大纲是全省工程造价专业初、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命题
和备考的依据。
本考试大纲所指的初、 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涵盖建筑工程与装饰工程的工程造价及其
管理等)有关从业人员。
第三条 工程造价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均包括专业基础知识、
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知识及专业实务考试三科。
第四条 工程造价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 在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
导下,由湖南省土建工程(造价)专业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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