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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运输合同
甲方 (托运方 ):
乙方 (承运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津的规定,甲、乙
双方在平等、 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就某某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项
目某某标段土方运输作业事宜 (就乙方承揽甲方土方工程的开挖运输
等事宜),制定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运输任务
由乙方负责某某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某某标段土方运输作业
任务,乙方承担的运输量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运输数量计算。
甲方将根据工程项目所确定的作业时间、 作业地点、工作面、 工
程进度和运输数量的要求,对乙方运输任务进行统一分配、 管理、调
度和指挥,乙方必须服从。
第二条 合同期限
自 2010 年 月 日起至 2011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进场开工时间
以甲方下发进场通知单为准, 3个工作日乙安排车辆机械进场施工。 )
第三条 运输起止地
1、起始地: 到达地:
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