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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1.0.1 为适应我国民用机场建设的需要,保证民用机场飞行区土 (石)方与道面基础工程的施工质量,制
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规定了飞行区土 (石 )方与道面基础施工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检验频率和方法。本规范未
包括高填方及特殊土基处理的技术要求和标准。
1.0.3 本规范适用于我国新建、改 (扩 )建民用机场 (含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 )的飞行区场道工程,是飞
行区土 (石 )方及基础施工及质量检验的依据。
1.0.4 施工单位应设立工地试验室,检验土 (石 )方及基础的施工质量。
1.0.5 民用机场飞行区土 (石 )方及基础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
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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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 语
2.0.1 土基 Unsurfaced subgrade
道面或道肩的基础下面按照技术要求碾压密实、均匀、稳定或者经过特殊处理达到设计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