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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爆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
1.1本细则适用于土石方开挖和爆破工程的监理。
二、开工 xx申请程序
2.1承建单位应在开工以前,完成施工测量控制网设计和建立,并将下列成
果资料报监理部批准。
(1)控制网 xx及测量技术设计书。
(2)控制网测量平差计算成果。
(3)施工控制网加密测量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及成果表。
2.2承建单位应在开工以前,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及施工条件,完成放样测量
措施计划,并报送监理部批准。措施计划应包括下述内容:
(1)施工区周围平面和高程控制点设置、校测、编号及平面图。
(2)计算放样数据。
(3)放样方法及其点位精度估算。
(4)放样程序、技术措施及要求。
(5)数据记录及资料整理制度。
(6)测量专业人员设置,设备配置及其检验和校正情况。
(7)质量控制与验收措施。
2.3承建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 14天以前,根据设计文件、有关施工规程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