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设计中应采取防火措施,以防火灾发生和减少 火灾对生命财产的危害。 建筑防火
包括火灾前的预防和火灾时的措施两个方面, 前者主要为确定耐火等
级和耐火构造, 控制可燃物数量及分隔易起火部位等; 后者主要为进
行防火分区,设置疏散设施及排烟、灭火设备等。
【概述】中国古代主要以易燃的木材作建筑材料,对建筑防
火积累了许多经验。 明代嘉靖十三年 (1534) 兴建的皇史宬, 采用砖石
结构,室内石台上放置包铜皮的樟木文件柜; 嘉靖四十年建造的宁波
天一阁 (见藏书楼 ),建在三面临水的湖边,并在阁前开凿贮水池,就
是为了防火。
世界各国均根据国情制定各种建筑防火规范。中国已制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农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民用建
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此外,对古建筑、地下建筑、汽车库及自动报
警、自动灭火设备等,也有专用的规范或规定。
建筑物起火必须具备三个要素:①可燃物:如木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