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钢门窗制作、安装合同书
甲方:舒兰市新元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建筑安装合同承包合同条例》及《建筑工程施工条例》
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
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舒兰市东部中心平安消防队(暨森林消防队)建设项目
2、地点: 平安镇平安粮食加工园区内
3、工程内容:塑钢门窗
4、乙方承包范围:按图施工、材料采购、加工制作、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5、开工日期: 2016年 7 月 19 日,竣工日期:随甲方进度。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本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相说明,其组成或及解释顺序为:
1、门窗工程本分包合同。
2、双方确定各种材料、五金配件的样品封存在甲方指定位置。
3、塑钢门窗制作、安装工艺(制作、安装施工方案报甲方审核) ;
4、乙方设计并获得甲方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