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钢门窗工程技术要求
一﹑总则
建筑门窗的设计、材料选择、生产、安装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建筑门窗使用材料技术要求
1、塑钢外门、外窗型材应符合 GB/T 8814-2004 《门、窗框用硬聚氯乙烯( PVC)型材》
中的规定。
2、受力构件(指参与受力和传力的杆件)应经试验或计算确定,其加强型钢必须经过
表面防锈处理 ,壁厚不小于 1.2mm。
3、表面处理:彩色塑钢门窗型材表面彩色层的抗老化指标、附着力应达型材生产厂的
企业标准;
4、建筑门窗采用的五金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 启闭灵活无噪声, 应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环保要求和耐蚀性要求。五金件表面质量应具有良好的耐候性,手触部位表面应具
有良好的耐磨性。
5、 JGJ103-96 《塑料门窗安装及验收规程》 的规定,其最小壁厚为 1.5mm;固定片(膨
胀螺栓)的安装要符合安装标准中的有关要求:
6、固定片(膨胀螺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