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 门窗工程施工
7.6.1 塑钢门窗
7.6.1.1 材料与加工制作
(1) 制作门窗的异型材应是经过检验
的合格品 ,其性能指标应符合国标 GB/T8814《门、窗框用硬聚
氯乙烯 (PVC)型材》规定。
(2) 门窗用弹性密封条 , 应符合国标
GB12002《塑料门窗用密封条》规定。
(3) 为了保证塑钢门窗的各项性能 ,
门窗的结构应用有可靠的刚度和强度 ,门窗框、扇型材内腔必
须衬型钢“加强筋”增强 ,加强筋型钢厚度不得小于 1.5mm,
且表面应进行防腐处理 , 加强筋装配时 , 每根构件固定螺钉数
量不得少于 3 个 ,其间距不得大于 220mm.不加长衬筋处 ,安装
五金配件的部位应设短衬。
(4) 门窗所用的加强筋型钢 , 应符合
国标 GB3274《普通碳素结构钢的低合金结构钢板技术条件》
的国标 GB6723《通用冷弯开口型钢尺寸、外型、重量及允许
偏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