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司、司索、指挥 安全技术交底
安 4-2
施工单位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 施工内容
安全技术
义底内容
交底内容:
塔司、司索、指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一般要求:
(1)、塔司操作工应健良,两面三刀眼视力均不得低于 1.0,无色盲、听力
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
疾病与生理缺陷。
(2)、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 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
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
安全后方可作业。
(3)、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下(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
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作业。
(4)、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
时派人监护。
(5)、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6)、在高压线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下表所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