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 湖 郦 城
塔吊防碰撞措施
四川省第十五建筑有限公司(沪)龙湖郦城项目部
上海南汇建工集团 龙湖郦城项目部
二 0一 0年七月二十九日
施 工 方 案 报 审 表
建设单位:上海恒驰房地产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四川省第十五建筑有限公司(沪)
设计单位:中国建筑上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施工方案名称:塔机防碰撞措施 编 制 人:
项
目
部
审
批
项目技术负责人意见:
项目经理审批意见:
公
司
级
审
批
工程部审批意见:
说
明
一、编制依据
按照 GB5144-85《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和 GB5144-94中
的规定,两台起重机之间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起重机的臂
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的臂底之间,至少有 2m的距离,处于高位的
起重机(吊钩升至最高点)与低位的起重机之间,在任何情况下,其
垂直方向的间隙不得小于 2米。
二、编制说明
由于四川省第十五建筑有限公司 (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