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 使用及维护保养制度
一、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
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
进行塔吊作业,杜绝各种塔吊作业安全事故及隐患的发生,做到节能降耗、
控制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 项目现场区域内需用塔吊作业的土
建、钢结构、安装等工程施工的队伍。项目组应在施工队伍进场前对其进
行交底和签发。
三、塔式起重机 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每台塔吊应按项目施工需要配备相应的司机、信号工和相应
的挂钩工,其中塔吊司机从事本工种时间不得少于 2 年,信号工从事本工
种时间不得少于 1 年。上述人员应保持相对固定。进场后报项目组登记备
案,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后方可上岗;塔吊司机、信号工应持合格有效证
件上岗,无证人员不得从事塔吊驾驶、信号指挥工作。
第二条 塔吊司机、信号工、挂钩工须认真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