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充墙施工技术交底
1、一般规定
1.1 加气砌块墙体由专业施工队伍施工。
1.2 装卸加气砌块时,应轻拿轻放避免磕碰。砌块应按强度等级、规
格及出釜日期分类堆放整齐, 堆放高度不超过 2.0m ,并设材料标识。
1.3 砌块堆放场地应靠近安装地点,场地应坚实、平坦、干燥、排水
通畅。施工现场存放的材料应有防水、防潮、防雨措施。
1.4 材料进场应核对材料技术文件,并进行抽样复检,砌块应有合格
证、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和砂浆试块实验报告,砌块、砂浆、钢筋复
验检测报告合格后方可使用。
1.5 加气块出釜 28 天后方可砌筑墙体,砌筑时含水率易为 40%。
1.6 加气块墙体钻孔、切割时采用专用工具。不得任意剔凿,不得用
斧子瓦刀任意砍劈、水电安装不得横向镂槽。
2、砌体施工
2.1 施工前按设计进行试排块。
2.2 砌块应当天浇水湿润,砌筑时当施工环境十分干燥时,其表面可
再适当喷水。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