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门窗标准做法
1、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在建 项目
2、总说明
2.1 门窗框与洞口间的缝隙要求
注:
(1)因饰面(包括保温)材料厚度要求, 会使门窗框与洞口边之间的缝隙增大,当门
窗框与洞口边之间的缝隙大于 35mm 时,须在门窗框与洞口边之间增设混凝土企口或 钢副
框。企口与门窗框之间的缝隙不得大于 20mm ;副框与门窗框间的缝隙为 5mm ,副框与
洞口边的缝隙不得大于 20mm ;无副框 时完成后的饰面表面须压门窗框 5mm ,有副框时
饰面表面与副框顶平齐。
(2)门框下槛与洞口间的缝隙应根据楼地面材料及 门框下槛形式的不同 进行调整,须
确保门槛与楼板(墙)之间的缝隙充填密实且外部防水完整,完成后的 楼地面应内高外低。
2.2 门窗洞口允许偏差
2.3 门窗安装定位
在门窗框或副框安装前,土建施 工单位应为门窗安装提供三 线(水平线、垂直线和进
出线)基准,由 门窗安装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