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租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为加强生产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发挥其在生产中的作用,使其在施工过程中降低成本、保证质量、提
高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外租机械设备计划管理
第一条、长租机械设备的租赁
项目如需长期租赁机械设备(二个月以上) ,由现场工程师填写机械租赁需求计划(见附表 1),详细
填写机械设备名称、型号、单位、数量、使用时间、使用部位和使用单位,并交项目经理签字后,将计划
报予项目机物部,机物部长审核后由机械设备管理员将计划报予公司机物部,公司机械设备专管员将主管
副总审批完毕的租赁计划交予公司商务部,商务部将计划执行的结果在三天内反馈给公司机物部并组织设
备进场,公司机物部在当天将租赁结果反馈给项目部。
第二条、临租机械设备的租赁
1、项目部如需临时使用机械设备(二个月以内) ,由现场工程师填写机械租赁需求计划,经项目经理
审批后,报予项目机物部,由项目机物部根据公司商务部出具的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