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安装人员规章制度
一、外部安装人员考勤
1、所有外部安装人员在没有出发任务的时间里,需按时间到厂报到。夏季:
上午 8:00—12:00 15:00— 18:30 冬季:早上 8:50—12:00 下午 14:00——
17:40不报到者按旷工计算考勤并按旷工条例处罚 100元/次。
2、外部安装人员工作完成返程回厂可以有以下特例:就特殊情况特殊对待的
处理意见;外部安装人员回到河池市(金城江)下车后, 17:30以后可以不回厂
部报到报账,但是需打电话通知综合办公室文员做好记录,待第二天必须按照
正常上班时间来厂报到;中午 11:30回到河池市(金城江) 可以到下午正常上班
时间返厂报到报帐,但是必须在下车后打电话通知综合办公室文员做好记录。
3、外部安装人员回厂期间,可视为暂时待命按正常工作记录考勤,另接到电
话通知出任务,必须在半个小时内到达厂部,如超过时间按迟到计算扣工资。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