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试行)
前言
为适应天津城市园林绿化发展, 提高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水平, 加强质量监督,
依据《天津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程》 、《天津城市草坪养护管理技术规
程》、《天津城市园林绿化植物保护技术规程》,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中的乔木、灌木、藤本、竹类、花卉、草坪、地被、
古树名木等的养护管理规范以及检查验收标准, 适用于天津市城市规划区的城市
绿地、城郊镇绿地以及天津市风景名胜区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
根据园林绿地所处位置的重要程度和养护管理水平的高低, 将园林绿地的养
护管理分成不同等级。 由高到低分别为: 一级养护管理,二级养护管理, 三级养
护管理等三个等级。
1. 园林绿化一级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1.1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植物配置科学合理,达到黄土不露
天。
1.2 园林植物
1.2.1 生长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