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试行)
建筑 [1999]549 号
一九九九年七月五日
各有关局(集团总公司),各区、县建委及有关单位:
为加强工程建设施工分包的管理,规范建筑业企业间的分包行为,保障其合法权益,查处违章挂靠、
违法转包、非法分包,维护我市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和《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我们制定了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试
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并将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我们天津市建设工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本市建筑市场秩序, 规范建筑业企业间的分包行为,保障其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建筑工程中进行综合总包的建筑业企业 (以下简称总包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