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管理制度
(经 2010年 3月 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授权管理工作,确
保公司规范化运作,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法律、规
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管理是指: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对董事
长、总经理的授权以及公司具体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必要的授权。
第三条 授权管理的原则是,在保证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提高
工作效率,使公司经营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有权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议。
第五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