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录入日期: 2014 年 05 月 28 日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生产和销售
第三章 采购和招标
第四章 使用管理
第五章 维护保养
第六章 检验检测和安全技术评价
第七章 报废和更新
第八章 监督检查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梯安全运行,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
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电梯生产(含制造、安装、改造和修理)、销售、采购、招标、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
报废和更新及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不影响公众安全仅供单一家庭使用的电梯除外。
第三条 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是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梯安全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