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国务院于 2003年 11月 12日针对建筑行业颁布了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以下简
称《条例》并于 2004年 2 月 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中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工程监理单
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并在第五十七条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为认真贯彻《条例》 、指导和督促监理单位落实安全
生产监理责任,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工作,切实加强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建设部
于 2006年 10月 16日又下发了《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 (以下简
称《意见》,在第一、(一) 3 条进一步细化明确了监理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
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主要内容,
这是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做好安全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