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一、校长为学校卫生第一责任人, 负责本校课室卫生、 食品卫生、饮水卫生、
校内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和学生常见病的预防等工作。
二、各校应设立校医室 , 校医室负责人为学校卫生管理人 ,具体负责落实各
项学校卫生管理工作,校医室负责人是本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
人。
三、学校要设立卫生管理档案。 学校卫生管理档案的管理工作应由校医负责。
档案应每年进行一次整理。 档案内容包括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各项制度、学校食
堂和饮用水情况、校内公共场所情况、各种卫生检查记录、学生个人健康情况、
食品原料和有关用品索证资料、 学校监测报告等。 学校各食堂要单独设立卫生管
理档案。
四、做好教学场地及设施卫生管理工作。尽量做到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
五、做好校内饮用水卫生管理。
六、重视学生的传染病及常见病防治工作。 坚持每日考勤及晨检, 发现身体
不适和因病缺课学生应及时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