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总则
1.1 为了加强公司知识产权管理,有效保护公司知识产权,鼓励科技创新,规范经
营行为,进一步促进无形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公司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所称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 (版权 )、域名权、技术秘
密和商业秘密,以及其它与智力成果相关的权利。
本办法适用于深圳市卓先实业有限公司及各职能部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1.3 公司知识产权的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1.4.1促进知识产权保值、增值的原则;
1.4.2鼓励创新与规范使用相结合的原则;
1.4.3保密原则。
1.4 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知识产权管理的决策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知识产权管理制
度、战略规划,对知识产权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法律事务部负责处理知识产权日常事务,并指定专人负责知识产权管理。
1.5 各中心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知识产权保护和使用管理负全面责任。法律事
务部有权经常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