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验收管理方面
1.4.1. 凡创优质结构工程, 必须按图施工, 保证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
内坚外美,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国家验收规范的要求。
1.4.2. 创优质结构工程的主体工程的验收应在每年 12月 31日前进行(以
质监站监督验收时间为准) 。主体结构应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相
应规定,必须达到或高于 GB50300-2001标准。
1.4.3. 创优质结构工程必须加强工程主体全过程的管理工作质量,建材、
设备产品质量,施工操作质量,环境质量和工程实物质量。地基基础分部
和主体分部工程必须一次验收合格。
1.4.4. 申报优质结构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
定:
(1) 检验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抽样检验应高于合格标准,
其中主控项目抽样检验点必须全部达到或高于合格,并且有完整的施工操
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2)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