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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制度
为加强实验室日常管理,明确人员职责,进一步为全院
科研和工程试验做好服务,结合实验室现状,制定本管理制
度。
第一章 实验室运行管理程序
第一条 重点实验室对实验室的运行管理负总责,监督
检查实验室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二条 实验室设日常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管理员” )
一名,其待遇参照院办公室工勤岗人员执行,负责实验室日
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实验室服务对象为院内人员和开放基金课题
负责人。委托样品测试需填写来样测试委托表(见附件 1),
由重点实验室安排专人负责试验。自行开展试验需填写实验
申请单(见附件 2),经分管副院长、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方可
进场,新进人员进场前要参加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并通过考
核。外部人员进入实验室试验,由试验负责人负责收取每人
500元押金,交至院财务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 试验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违反规定或不接
受管理员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