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规定
主编单位:宣城市建设监督管理局
批准部门:宣 城 市 人 民 政 府
施行日期: 2011 年 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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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宣政办【 2010】103号
关于印发宣城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
防治实施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宣城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规定》 业经市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
们,请遵照执行。
二 0一 0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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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住宅工程质量水平,规范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
作,促进住宅产业的稳定健康发展, 由宣城市建设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编
制了《宣城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规定》 。该规定以现行国家验收
规范为主要依据,从设计、施工、材料、管理等方面提出控制方法,对个
别“指标” 提出了高于国家规范的要求。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项目主要指施工过程中易出现的、 工程结束后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