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 《关于印发二○○二~二○○三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 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 [2003]102
号)的要求,由山西省建设厅主编部门负责,具体由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制订而成。
本制订过程中, 规范编制组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 总结了近年来我国屋面工程设计与施工的实践经验,
与相关的标准规范进行了协调,最后经全国审查会议定稿。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屋面工程设计、卷材防水屋面、涂膜防水屋面、刚性防水屋面、
屋面接缝密封防水、保温隔热屋面、瓦屋面及有关的附录。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具体解释由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负责。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和积累资
料,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