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 〔2012〕3号文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的实施意见
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版 】 发布时间: 2012-07-10
鲁政发 [ 2012 ]25 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
高等院校:
水是生命之源、 生产之要、 生态之基, 水资源是人类生存和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资
源要素、 生态基础和安全保障。 我省水资源严重短缺且时空分布不均, 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
可持续发展的主要 "瓶颈 "。为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
(中发〔 2011〕1号)、《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 (国发〔 2012〕3号)
和《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 (省政府令第 227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
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