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 山东省海洋专项渔业资源品种
管理办法 >等 18件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发布日期: 2004年 7月 15日 实施
日期: 2004年 8月 10日)修改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 132号)
《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已经 2001年 11月 21日省政府第 20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 2002年 2月 1日起施行。
省长(代) 张高丽
二 00二年一月七日
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
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的新建、 扩建、改建、拆除和装
饰装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