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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杯奖
评审标准(试行)
1 总则
1.1 为了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引导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鼓励争创优质工
程,促进全省建筑工程质量的提高,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依据 《山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杯奖评审办法》 (以下简称《评审办法》 )、《建筑
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及 现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山东省建设工
程优质结构杯奖(以下简称“省优质结构奖” )工程的评审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
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3 评审“省优质结构奖”工程,除按照《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条件、内容、方法和程序
进行外,尚应符合省内各地区制定的评选标准。
2 基本规定
2.1 ?
2.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项目不得申报:
1.原有建筑物改建、扩建的工程;
2.报建手续不齐全或违规建设的工程项目;
3.使用国家和地方明令淘汰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