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
管部门建立水土保持
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2010 年修正本 )
(1999 年 4月 3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2010年 9月 29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
2010年 9月 29日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59号公布 自 2010年
12月 1日起施行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 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秩序,
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行
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以及对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包括建设工程勘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