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2012-6-6 15:08:50 -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 252 号
《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已经 2012 年 4 月 2
日省政府第 123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2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省长 姜大明
二 0 一二年五月十日
《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 合理确定工程造价,
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 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结合本省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及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交通运输、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工程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交付使用所需各项
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工程